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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可以行使留置权

日期: 栏目:留置方面法律 浏览:
哪些可以行使留置权?留置权是债权人按合同占有债务人动产,债务人不履约时债权人可留置折价或拍卖、变卖优先受偿。保管、运输、加工承揽、行纪合同在特定情况可行使留置权,法定或约定不得留置的除外。具体详细内容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哪些可以行使留置权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以下情况可以行使留置权:

1. 保管合同。当寄存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保管费以及其他费用时,保管人对保管物享有留置权。

2. 运输合同。托运人或者收货人不支付运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的运输货物享有留置权。

3. 加工承揽合同。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

4. 行纪合同。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

需要注意的是,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

二、留置是否能抵刑期

留置是可以折抵刑期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留置人员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后,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的,留置一日折抵管制二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一日。这一规定体现了对被留置人员权益的合理考量,在不同的刑罚种类下按照相应的比例进行刑期的折抵,确保在整个司法程序中,被留置人员在留置期间所受的限制与后续判处刑罚的时间能合理衔接,保障法律执行的公正性与合理性。

三、留置期限满怎么放人

留置期限届满后,监察机关应当解除留置措施。具体的放人流程如下:

(一)作出解除决定

监察机关根据案件调查进展情况,在留置期限届满时,如果认定不需要继续采取留置措施,依法作出解除留置的决定。

(二)通知被留置人及其家属

1. 及时通知被留置人本人。告知其留置期限已届满,依据法律规定解除留置措施,恢复其人身自由。

2. 同时通知被留置人的家属。让家属知晓被留置人即将被释放的消息。

(三)办理相关手续

按照规定办理释放被留置人的相关手续,包括解除对被留置人的监管等手续,确保被留置人能够顺利恢复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状态。

如果在留置期间被留置人的人身权益受到不当侵害,被留置人有权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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