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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可以留置权利吗

日期: 栏目:留置方面法律 浏览:
留置权可以留置权利吗?留置权指债权人依合同占有债务人动产,债务人不按期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留置该动产优先受偿。其客体为动产而非权利,目的是促使债务人履约、保障债权,因此留置权不能留置权利。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留置权可以留置权利吗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留置权的客体是动产,而不是权利。留置权的目的在于通过对债务人动产的留置,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权利不具有可被留置的物理属性等特征,无法成为留置权的客体。所以,留置权不可以留置权利。

二、留置能否律师会见

被留置人员在留置期间,律师不能会见。

留置是监察机关调查措施的一种。监察机关进行调查时,涉及到被调查人的诸多情况包括调查程序等受监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制。留置期间主要由监察机关按照规定进行调查等相关工作,与刑事诉讼中的羁押等情况不同,目前法律没有赋予律师在留置期间会见被留置人员的权利。

三、留置权有什么政策

留置权是一种法定担保物权,相关政策及规定如下:

(一)留置权的成立条件

1. 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这种占有必须是基于合法的原因,如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等。例如在保管合同中,保管人占有寄存人的物品。

2. 债权已届清偿期。只有当债务人到了应该履行债务的期限却仍未履行时,债权人才可能行使留置权。

3. 动产的占有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不过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企业之间留置不受同一法律关系的限制。

(二)留置权的效力

1. 留置权人有留置标的物的权利。在未得到清偿前,可以拒绝债务人交付标的物的请求。

2. 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财产的孳息。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3. 留置权人对留置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当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债务时,留置权人可以就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三)留置权的消灭

1. 主债权消灭。

2. 留置权实现。

3. 留置物灭失。

4. 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并被债权人接受等情形会导致留置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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