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股权质押承担连带责任吗

日期: 栏目:质押方面法律 浏览:
依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担保的方式有很多,而保证人是担保的方式之一,担保人的保证方式有一般责任和连带责任两种,承担连带责任的,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偿还债务,那么股权质押承担连带责任吗?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股权质押承担连带责任吗

股权质押办理登记后,出质人以出质的股权为债务提供担保,而这种担保以股权及其法定孳息为限,而不承担连带的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百零三条: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股份转让的规定。以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以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第一百零四条: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出质的,质权的效力及于股份、股票的法定孳息。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股权质押要不要承担连带责任”问题进行的解答,股权质押办理登记后,出质人以出质的股权为债务提供担保,而这种担保以股权及其法定孳息为限,而不承担连带的责任。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华律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合同法》《担保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债务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华律网债权债务律师#
标签:
本文地址: https://www.che8571.com/zhiyafangmianfalv/26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