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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可以流质吗

日期: 栏目:质押方面法律 浏览:
在司法实践中进行债务的担保时,担保合同中的一些条款是法律所有允许的,例如约定在担保期限届满后,债务人不偿还债务的,担保物归债权人所有的条款,那么股权质押可以流质吗?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股权质押可不可以流质

依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股权质押合同是不可以设置流质条款的,设置流质条款的质押合同是无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六十六条 出质人和质权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转移为质权人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二百一十一条 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

第二百一十二条 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股权质押可不可以流质”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股权质押合同是不可以设置流质条款的,设置流质条款的质押合同是无效的。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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